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县公安局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公安局公共租赁住房工程 经兴发改规[2012]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业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和业主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业县公安局公共租赁住房工程
项目编号:XYCG2012300
建设地点:兴业县城区
建设规模:约5730平方米。
计划工期:36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兴业县公安局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 范围内的基础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施工单位。
3.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造师须为本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有五险一金),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外来进兴企业开标时提供《外来进兴企业承接工程项目登记备案表》。
3.5 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兴业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4日~2012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单位建造师本人提交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劳动合同和五险一金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和单位联系业务介绍信原件,以及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后方可购买。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不论中标与否,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25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地点为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和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ylctc.com)网站上发布。
7.与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业县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352号
邮 编: 5370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黄绍武 联 系 人:林光培
电 话: 13977586828 电 话: 0775-2696939 2685565(fax)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