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ZBC2012-46 2012年昌宁县乡镇专职消防队车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谈判内容:
a.2012年昌宁县乡镇专职消防队车辆以及送达交货地点(云南省昌宁县城)包含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技术及售后服务等;
b.采购数量:3辆。功能要求:消防炮射程:≥45米,整车水罐容量≥2000L;消防泵(常压泵):额定流量≥20L/S、引水方式:水环引水; 排放标准及功率满足:GBⅢ要求。[招标编号:TRZBC2012-46]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必须具有机动车辆经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供应商拟供的车型应在发改委(工信部)公告目录内,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强制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可以国内上户;
6、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并附带齐全的随车工具、备件等,并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检,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报名时应提供原件,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三、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二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号、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2012年06月04日上午8时00分至06月08日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五、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第二、三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投标供应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投标。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优先接受厂家的报名;若是总代理和片区(区域)代理同时出具授权报名,则优先接受总代理的报名;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产品的,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八、其它事宜
1、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园丁小区大门东侧)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分理处
银行账号:53001728642051000568
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3、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