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能源办2011年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PVC管材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受环县能源办委托,对其所需2011年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PVC管材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国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xzfcgzx2012-14
二、招标内容、数量:
110mmPVC硬聚氯乙烯管材 4000米
200mmPVC硬聚氯乙烯管材 1000米
三、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三、投标方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工商部门核准依法登记的合法公司,营业执照满足经营范围和年检要求且注册资金在50元(含50万元)以上;
4)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7)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8)企业法人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具有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及清单(原件);
10)投标企业获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和违纪行为(以检察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1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投标资质要求;
13)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厂家品牌的合格产品进行投标。
注:要求中标供应商将货物必须运输到项目实施单位环县能源办库房,装卸、运输、损耗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请于5月31日至6月7日 8:30至18:00前来环县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0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上资质中2―10项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或与“原件一致”条形章;开标会现场必须携带2―10项原件审查,开标会结束后原件返还。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不寄售)。
六、投标方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到采购中心窗口办理有关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未办理者不接受其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21日11:30之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环县财政局办公楼(405房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6月21日14:30时整在环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302房间)进行开标。届时将邀请县监察局、农牧局 、 采购办监督部门人员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联系方式
环县政府采购中心 焦小明
联系电话:0934-4429297(传真)
环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 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