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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兽药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5-31 08:21:16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

武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兽药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武汉市财政局下达的武财采计[2012]612、613、614要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兽药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CSJ-ZC-2012-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兽药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及要求

预算(万元)

包一

复合碘消毒剂

36吨

500克/瓶、20瓶/件

45

包二

稀戊二醛溶液

45吨

500ml/瓶、20瓶/件

54

包三

吡喹酮

535千克

0.2g/片、25千克/桶

74.9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4.供应商必须具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所投药品的兽药的兽药GMP或GSP证书,以及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供应商投标时须自带样品(中标人的样品须保存到中标货物验收通过后方可拿走);

6.供应商必须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7.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供应商必须在武汉地区具备相应存储、配送能力;并在武汉市内拥有大型存储仓库;

9.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次谈判采购内容类似项目的业绩;

10. 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1. 购买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可在2012年5月30日8:00起至2012年6月5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专项授权函等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资质(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报名,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不办理邮寄。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6月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时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即谈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开明路5号金冠大厦14楼1402室

八、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九、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市体育馆支行

账号:559957523736

行号:840368

十、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易菲、陈倩电话:027-87320607-614

采购人联系人:盛科长 电话:027-82285621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人:杨庠深 电话:027-85730335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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