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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5-14 16:17:06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新城区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项目工程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平顶山市新城区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项目工程已经立项批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工程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编号:PZC2012-1639Ag-24781

招标编号:HNFD-[2012]-0510

二、项目概况、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新城区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春华路以西,夏耘路以东,复兴路以北,滍水路以南区域。

2、标段划分: 一标段:1#、2#、3#、4#、5#楼及商业配套用房监理,建筑面积97806㎡,地上25层地下1层

二标段:6#、7#、13#、14#楼监理,建筑面积58771㎡,地上25层地下1层

三标段:8#、9#、10#、11#、12#、幼儿园、学校及8#、11#、配套商业用房监理建筑面积90437㎡,地上25层地下1层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时确定的范围和内容为准)。

4、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②.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以来)须承担过三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

③.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④.外地企业应持进平备案介绍信(外地企业适用)(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⑤. 投标单位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⑥.整个招投标过程,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每个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中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2年 5 月 14 日至2012年 5 月 1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平安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裕达未来大酒店406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 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原件及复印件;(6) 外地企业应持进平备案介绍信(外地企业适用)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格预审时提供);(7)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在资格预审时提供)。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每页须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3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顶山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375-2636079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军

联系电话:13673664987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5号名门国际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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