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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地税局办公楼粉刷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作者:天津市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5-04 10:37:44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
致相关供应商:

受宁河县地税局委托,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宁河县地税局办公楼粉刷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河县地税局办公楼粉刷工程项目

二、 项目编号:NHCG2012002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主要产品授权书原件或代理证书复印件。

(5)具有采购货物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费用: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2至2012年5月4日,上午 9:00—11:00,下午2:30—4: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2号。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形式为电子版,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优盘。

(4)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 5月 4日上午9:00,截止到5月4日上午9:30 地点:宁河县地税局 联系人:赵利民 电话:69115812,。 未勘察现场的供应商取消对此项目的报价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2012年 5月 18日上午8:30前在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2号。投资文件商务部分、投资文件技术部分须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递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 5月 18日上午9:00在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其他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宁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完成注册。

注册步骤如下: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和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宁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县财政局。

(2)有关技术参数指标解释由宁河县地税局负责。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电话:022--69119728

传真电话:022--69591881

联 系 人:刘俊军

(3)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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