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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横岗街道绿化养护及管理服务(预)竞价采购竞价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9-18 10:57:22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 采购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品目

    规格/品牌/型号/计量单位

    数量

    最长交货期

    备注

    采购明细清单项

    27502963

    其他服务

    见附件////年

    1.0

    见附件

  2. 采购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政府采购的注册供应商后,于 2014年09月17日至2014年09月23日期间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龙岗区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文件 并在网上报价。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3.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必须为龙岗区2014-2016年度绿化管养服务类项目预选供应商采购入围供应商。
  4.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4年09月22日 14:30(北京时间)(注:请在该时间前进行投标响应,否则无法参与竞价)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14年09月17日 18: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4年09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
  5. 付款方式: 按龙岗区财政局规定 。
  6. 报价币种:人民币。
  7. 交货时间:按采购需求规定。
  8. 竞价响应承诺 :

    供应商参与竞价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价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9. 项目的竞价内容若有答疑 、修改或变更的,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会将答疑结果、相关的补充说明或补充公告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lg.szzfcg.cn)中公布,望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答疑、修改或变更情况。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补充公告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成交原则及结果公示 : 本项目采用"N+2"成交法。即按照“N+2”的数量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范围(N为需要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的N=1),以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形式分别列示供应商名称和报价发给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按所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数量选择成交供应商,并说明理由(选择最低价者不需说明理由),由行政首长签字,采购单位盖章,确认成交结果。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成交结果在网上公示三天后按规定发出《成交通知书》。
  11. 供应商诚信责任:

    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在此类竞价采购活动中不得:

    (1)不具备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质及要求,仍然参与竞价投标;

    (2)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3)成交后又放弃成交资格;

    (4)未按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5)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6)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7)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

    (8)恶意质疑投诉;

    (9)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

    (10)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中,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将其行为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不诚信行为曝光台曝光,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2. 技术支持:如果网上操作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九楼

    邮政编码: 518172

    传真电话: 0755-89552499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89552611。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9月17日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委托,对“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完善物理实验教学、新建演示实验室项目(招标编号:LNZB-GJZ2014-079-02)”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完善物理实验教学、新建演示实验室项目。

2、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具有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8日14:0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投标人可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质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8日 14: 00时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第一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2、交付方式:汇票、电汇、现金、支票等方式。

3、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4、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 系 人:赵月

联系电话:024-8698253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栾民音

联系电话:024-23384545-803

传真:024-23384545-808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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