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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医院微孔发光分析仪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3-30 13:30:43 来源:唐山市市区采购办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点称:唐山市市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西山道7号3号楼3层业务一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28016832801682传真电话:0315-2826204

项目联系人:齐琳吴洪涛

货物名称及数量:微孔发光分析仪1台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本次采购技术参数不限于附件中描述之产品品牌、型号,但各供应商必须提供与之相符或技术指标高于以上标准的设备,并提供与之相关并确实可信的证明资料(如产品官方网站、技术指标彩页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此项目内容的供应商。

1、报价方法:全部被询价的供应商按约定时间将投标文件交予采购中心,统一开封,只允许有一次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2、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供应商需按具体项目分别制作胶装成册的投标报价文件(一正一副),报价文件必须盖有公章,以密封形式上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文件包括:设备名称、图片、型号及技术指标、安装调试费、数量、总价、投标企业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医疗产品注册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等。(5)合理的货源说明(6)其他

3、开标时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3)供应商医疗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注:被询价的供应商报价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由发证机关签章的有效复印件或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确认的有效复印件,在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并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携带唐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表复印件

报价地点: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统一报价时间:2012年4月9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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