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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ZBC2012-12顺延公告】保山公路管理总段轻型自卸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顺延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3-15 15:33:32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TRZBC2012-12保山公路管理总段轻型自卸车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顺延公告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委托,对轻型自卸车采购项目(询价编号:TRZBC2012-12)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计划已经得到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投标资格、信誉良好,具备供货能力的承包商参加投标。投标具体采购内容:轻型自卸车以及送达交货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包含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技术服务等;采购数量:5辆: 双排自卸车4辆、单排自卸车1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一、投标方式: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密封好后来人送达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分别装订成册,统一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鲜公章。密封袋正面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报价回函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03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过期将不接受任何投标人的投标标书。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能在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检、并附带齐全的随车工具、备件等;售车发票由中标单位一并出具。

6、中标方须办理车辆临牌、验证等手续,办证机关收取的相关费用由购车方支付。

7、中标方必须履行国家有关汽车产品售后服务规定或按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的售后服务承诺。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回函包括内容:(格式详见询价文件)(注意:请投标人按下列顺序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及其他:

1.1.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2.投标函

1.3.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所报单价及合价均应包括轻型自卸车及产品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的采购、运输、安装、配置、保险、税费、货物交付使用后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负责配合轻型自卸车的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及售后服务,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和服务等方面内容,都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询价文件中提到的或没有提到的各种必备配套辅助材料及配件)。即凡投标人投标书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为完成本货物交付使用必需的费用及投标人为完成本货物交付使用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或相应项目的单价中。】

1.4. 产品分项报价表

1.5. 投标保证金

1.6. 企业基本情况表;

1.7. 服务承诺;

1.8. 原件的复印件;

1.8.1.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1.8.2. 投标单位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1.8.3. 企业近三年来在建和已完成项目情况表(须附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请针对本产品作出的安装、运输、调试方案。

备注:1.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件、投标保证金存款凭据等证件原件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产生的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采购标的技术要求

1、单排自卸车:功率:93KW ,3550轴承,1080加强型后桥,145钢板,8.25-16轮胎(1辆)

2、双排自卸车:的功率76KW,3100轴承,6.5-16轮胎(4辆)

3、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能在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检、并附带齐全的随车工具、备件等;售车发票由中标单位一并出具。

4、中标方须办理车辆临牌、验证等手续,办证机关收取的相关费用由购车方支付。

5、中标方必须履行国家有关汽车产品售后服务规定或按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的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单位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备注: 1.投标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2.各投标人须就询价文件中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一次性报价,进行密封投标。

3.一经中标,中标承包商须另向招标代理公司按云计价[2003]8号文件服务类计费标准交纳中标服务费。

五、项目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承包商在合同中议定。

六、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条件下,低价成交。

七、供货周期: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议定(或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实力自行承诺)。

八、注意事项: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

(2)投标报价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0)天内投标报价有效,在此期间内投标报价不得更改;

(3)中标结果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中标信息栏中公布;

(4)如果承包商对项目有异议,可以分别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项目的联系人反映。

(5)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被接受,我们将即刻通知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未被接受,我们将欢迎您继续与我们合作。

(6)投标申请人若接受本投标要求函的所有条款,可继续参加投标,否则,可放弃投标。

九、投标报名顺延截止时间:至2012年03月16日17时30分止,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同时领取询价文件(回函附件),请致电0875-2147689索要。

备注:凡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领取询价文件(回函附件)的同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报名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产品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资料等证件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投标人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询价文件参加投标。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条例》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打入以下指定帐户)不按本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

开户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0 1728 6400 5100 0698

联系人:赵丹 联系电话:0875-2198298

投标人须持保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汇票参加投标。

十二、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采购单位:保山公路管理总段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分理处

银行账号:53001728642051000568

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E-mail:bstrzb@126.com

监督电话: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0875)2237599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0875)2200059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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