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2011年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3-13 15:27:41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2011年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格式)编号:ZY-SJ-ZXHLKC1、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拟进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2011年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0193号文批准,内蒙古正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勘测设
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工程概况2.1.1工程规模: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勘察设计。2.1.2招标范围:改建水文站48处,17处水位站(新建16处,改建1处)、水量站1315处(新建685处,改建630处)、1处省级应急监测队、12处水文信息中心站的《实施方案》(报批本)批复后修编该方案形成《实施方案》(修正本)、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期间设计服务、竣工验收(包括竣工图纸等)服务及相应阶段的工程勘察等。总体勘察设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编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及其相应阶段的工程勘察等。已由招标人委托具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该方案报批本。
第二阶段为总体勘察设计全部内容中第一阶段以外的其他工作内容。
2.2工程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3、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凡具有类似勘察设计经验,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申请人允许以联合体形式申请
5、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人投标申请人可于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和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11室)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购买者身份证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6、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9::00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此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送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211室),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授理。7、招标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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