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教学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或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教学设备采购
二、谈判内容: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三、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项目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安装、施工、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项目清单(注:投标商必须依据项目清单做完整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室外全彩LED电子显示屏 |
1 |
块 |
2 |
教学石膏雕塑 |
30 |
个 |
3 |
教学石膏几何体 |
50 |
个 |
4 |
室外乒乓球桌 |
6 |
张 |
5 |
钢琴 |
1 |
台 |
要求 |
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室外全彩LED电子显示屏”提供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包括电气等电气原件、线管、插座、全部采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并且必须是全新产品,不得选用仿新淘汰产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7、投标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百万的合法企业。
8、投标供应商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供应商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商必须具有所售设备的售后服务、维修能力。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八、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2月22日至3月1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3、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875―2124333 邮 编: 678000
E-mail:1730743519@qq.com传真:(0875)2132048
发布日期:2012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