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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3-10229号信息--上海市航务管理处巡逻艇及趸船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05-08 15:39:15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航务管理处巡逻艇及趸船

2、招标编号:shcg13-10229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第一包:13米海巡艇 5艘(总长约13.8米,型宽约2.8米) 第二包:40米海事趸船1艘(总长40米,型宽8米)

投标人可以投1个包或2个包,但需单独报价。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5、交付/服务日期:合同签订后120/150日历天内交巡逻艇/海事趸船

6、交付状态:相关船检部门验收合格。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3、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网上投标培训安排在每周三下午2:0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如有操作问题,再参加培训会议

6、具有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的生产技术条件。

7、本身或委托的设计单位应具有船舶设计的经营范围。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第一包2500000元人民币,第二包20000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05月25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3年05月15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

2、纸质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3年05月30日 09:00至投标截止。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05月30日(星期四)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5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傅旭明

电话:021-63781057

传真:021-63185569

Email:fxm@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航务管理处

地址:中山东一路13号2楼

邮编:

联系人:朱琪德

电话:63236919、63236621

传真:6323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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