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金沙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工程施工
作者:政采 发布于:2012-02-10 08:36:59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金沙社区办公用房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JSC2012-G-02号 1. 招标条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代理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金沙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事宜,该项目已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为 财政拨款并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市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沙小区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31.46㎡,框架结构,地上3层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2年2月9日起至 2012年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公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郑州市经八路17号(经八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西北角)苹果工社三楼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4.3、潜在投标人须持本招标公告先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4、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凡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先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 4.5、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6、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3号院 联 系 人: 张所长 电 话: 0371-635099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八路17号 联 系 人: 王威 电 话: 0371-63225115 2012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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