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310国道市区段交通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2-10 08:36:59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310国道市区段交通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2]02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310国道市区段交通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2]039号。二、招标项目:310国道市区段交通设施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招标文件)。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含)万元。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免费登记领取,图纸资料费1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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