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关于龙门大道主干道路灯材料项目的招标公告
洛阳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关于龙门大道主干道路灯材料项目的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006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的委托,就龙门大道主干道路灯材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2]030号。
二、招标项目:龙门大道主干道路灯材料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灯具灯杆制造厂商应具有1000万元以上(含)注册资金,电缆制造厂商应具有3000万元以上(含)注册资金,箱式变电站制造厂商应具有2000万元以上(含)注册资金;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有100万元以上(含)注册资金;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免费登记领取(含图纸资料)。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2-02-01起至2012-02-13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2-02-21 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崔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