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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基础数据普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2-02 13:19:56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

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即招标人)受(海安县城市管理局)(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海安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数据普查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相关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即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文件编号:HAZC-(2012)公字第0002号

二、招标内容

(一) 采购内容

对1:1000基础地形数据进行建库及修测,编制海安县城主城区道路、水系等要素的分类专题图;在指定数据采集范围内完成万米单元网格的划分;根据住建部相关规范要求对城市部件实行全面调查、编号、分类、建库,并达到住建部的各项标准;根据《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标准对地理编码进行外业普查与建库;制作《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手册》,手册印刷5册以上;《网格划分图集》编制,图集印刷5册以上, 最终数量以项目验收及业主工作需要确定。

(二) 工期要求:6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并提供地形图之日算起)

(三) 实施地点:江苏省海安县

(四) 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提供海安地税开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合同支付相关款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合同见证方。

(1) 中标单位完成外业数据采集和数据录入,经采购单位签收并试运行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 整个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验收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 整个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验收之日起3年后的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2) 具有测绘工程测量乙级(业务范围含工程测量)资质;

3)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必须具备1个(或以上)相近规模的数字城管项目数据普查案例,单个案例所承担普查面积不低于25平方公里。(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7000元。

四、报名登记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决定参与投标,则在2012年2月9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正常休息),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非常重要)传真或送至我中心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2月15日下午2:00起-2:30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六、开标时间:2012年2月15日下午2:4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招标主持单位: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田友玉 0513-88897064 (传真)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 名: 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0145

九、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赵晓东0513-88906155

信息公布网站:

http://zfcg.haian.gov.cn/hazfcg/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月20日

附件:

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基础数据普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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