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地方税务局 “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丽江市地方税务局 “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JZ20110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江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丽江市税务局 “笔记本电脑及服务器等设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丽江市地方税务局“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JZ20110014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配置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日期地点及要求:
1、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日历天数内,要求中标单位提供完所有设备。
3、所有设备三年上门保修。
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5、投资单位必须具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含)以上。
6、投标单位必须提供IBM原厂对本项目中服务器升级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原件(总代及办事处的质量保证书无效,且要求质量保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7、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
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日历天数内,要求中标单位提供完所有设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 年11月 7 日至2011年 11月9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谈判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符合要求的生产商或供应商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查询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址:丽江市财政局三楼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 11 月 11 日上午08 :20 -- 08:40时(北京时间)。
十、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 11 月 11 日上午 08 :40 时(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市财政局三楼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 11月11日上午09 :00时(北京时间)。
十三、谈判地点:丽江市财政局三楼 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谈判文件购买联系人:联系人:李光晴
联系电话:电 话:0888- 5168147
传 真:0888-5161378
十五、采购人:丽江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和学光
联系电话:0888―5169753
十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名称:丽江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行丽江古城支行
银 行 账 号:53001746138050211225
办公电话:0888-5168147
地 址:丽江市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