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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凤泉区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于:2011-10-13 17:17:36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新乡市凤泉区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凤财招11-0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凤泉区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市凤泉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新乡市凤泉区;

2.2建设规模:新乡市凤泉区污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35.14公里;

2.3项目总投资:3848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方的其他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7质量: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三、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请于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高级工程师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师证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新乡市检察机关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3招标文件(含资料费)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11月 7 日 9 时00分,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监察局 0373-3918210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 0373-3918272

新乡市凤泉区审计局 0373-3918001

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 0373-3961010

八、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凤泉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1359866169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室

联系人:潘女士、石先生

电 话:0371-63601355

传 真:0371-6376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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