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及地图数据采集工程采购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公安局的委托,就连云港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及地图数据采集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及地图数据采集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11092600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一期;
二标段: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地图数据采集。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
1.竞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 竞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税务
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并提供复印件材料;
3.竞标人需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竞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竞标人市级以上(含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6.竞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数据建库和开发能力,有地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开发成功案例,熟悉公安部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PGIS平台)开发和实施。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
8. 竞标人所有相关资质必须与竞标主体保持完全一致,不接受竞标主体以外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资质,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
1.竞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 竞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并提供复印件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至少有1个市级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地理信息应用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具有甲级以上的测绘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和省级以上(含副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者甲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涵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较强的数据采集、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GIS数据采集及建库项目经验和实施能力。
8.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竞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10月12日16:3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308室项目联系人处。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发出时间:2011年9月30日起
采购文件发出方式: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张主任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由张主任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1497。
采购文件售 价:免费
其他有关事 项: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10月14日上午8:30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4日上午9:00
提交竞标文件地点:2011年10月14日上午8:30至8:50前交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行政审批中心三楼308室;2011年10月14日上午8:50至9:00前交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一厅竞标文件接收人:王先生
其他有关事项: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一厅
其他有关事项: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868278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308室
邮政编码:222006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徐处长
联系电话:0518-85298086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竞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及地图数据采集工程
项目编号
20110926011
竞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竞标单位地址
邮 编
竞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2日 16:30前308室 王先生收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1年10月12日16:30前之前递交或传真本“竞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