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9三原线辉县南寨至宋庄段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S229三原线辉县南寨至宋庄段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9三原线辉县南寨至宋庄段改造工程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规划[2009]3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豫公路计[2010]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补助、省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工程款按35%、35%、30%比例分三年支付,建设期内按每期计量支付证书的35%支付,剩余工程款(不含质保金)在交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按35%、30%分期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路线全长22.202公里,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车道宽3.75米,桥涵净宽与路面同宽,其中:大桥2座,中桥2座,小桥4座,涵洞63道,中长隧道2座,平交12处。
本次招标设NS1合同 K0+000-K5+500、NS2合同k5+500-k12+000 NS3合同k12+000-k22+202三个施工合同段,一个S229XJ监理合同段。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施工合同段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企业资质(含二级),近5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申请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不得申请。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施工标申请人可就上述施工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监理标申请人可就监理合同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9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北京时间15时00分至18时00 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由法人代表本人(拟任项目经理作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活动)直接到现场报名,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标除外)、法人代表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5.2施工标、监理标预审文件每份售价均为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 2011 年10 月19日9时00分,申请人应在2011年10月19日9时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乡市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资审保证金,施工标每标段伍拾万元,监理标伍万元。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日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胜利中街298号 地 址:新乡市天泉家苑3111室
邮 编:453000 邮 编:453000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 系 人 :崔女士
电 话:0373-2815304 电 话:0373-2166611 150937195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