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服务,现邀请生产制造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1-11-050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最高限价586000.00元)
三、招标内容:路灯维修材料的供货(货物需求清单附后)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生产制造企业;
3.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4.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五、招标要求:
1. 不付预付款,待所有产品交付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招标方资金到位情况支付;
2. 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品牌的产品,品牌不得重复;
3. 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材料样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件(法人亲自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购买)以供查验。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申请人于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242号)购买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若需邮购另加100元邮寄费,标书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九、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吴剑平
联系电话:1398788502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242号
联 系 人:杨涛
联系电话:0878-3156290
传 真:0878-3156290
帐户名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53001706154051000339
2011年9月26日
附:货物需求清单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NG型高压钠灯
共同参数:额定电源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额定灯电压100V、平均寿命24000h、最大外径47mm、灯头型号E40。
NG150:额定灯电流1.8A、启动电流小于3A、额定光通量160001m、最大全长210mm、光中心高度132mm;
NG250:额定灯电流3A、启动电流小于5.2A、额定光通量260001m、最大全长257mm、光中心高度158mm。
NG150:500
只
NG250:2000
只
NG型镇流器
共同参数:额定电源电压220V、功率因数Cos∮不大于0.065、额定频率50Hz。
NG150ZN:配用灯功率150W、额定工作电流1.8A、阻抗99欧姆、短路电流不大于3A。
NG250ZN:配用灯功率250W、额定工作电流3A、阻抗60欧姆、短路电流不大于5.2A。
NG150Z:600
台
注:镇流器线圈必须是纯铜
NG250Z:2000
只
NCD70/400电子触发器
额定电源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最高耐热温度75℃。
900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