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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凤宝大道完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于:2011-08-29 14:55:16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官张路—金水路东)完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官张路—金水路东)完善工程。

  二、采购编号:LCGG2011-63

  三、招标范围:

  施工标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监理标招标范围:全过程施工阶段监理。相关工程监理服务期按招标人根据单项施工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需求安排,缺陷责任期为单项施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24个月。工程质量目标为: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四、投标人条件:

  施工标: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响应本招标文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市政专业贰级(或临时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

  监理标: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同类工程良好监理业绩及信誉,响应本招标文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施工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26日~2011年9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在本公司出售(市振林路27号,财政局西院)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1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投、开标地点:本公司林州项目部开标厅(市振林路27号,财政局西院)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1、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林州市振林街27号(市财政局西院) 邮编:456550

  3、项目负责人:宋广华 电话(传真) :0372-6831638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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