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委二号楼楼道吊顶、楼道墙面乳胶漆及空调管道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委二号楼楼道吊顶、楼道墙面乳胶漆及空调管道更换项目已由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汴财招标﹝201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开封市晋安路 市委2号楼
项目投资额:(约)20万元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招标范围:楼道内拆除久吊顶重新吊顶;楼道、门厅及楼梯过道清理旧墙面,刷乳胶漆;楼道内的空调主管道更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装饰装修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在 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装饰装修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15日9时整,
递交地点: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开封市晋安路 地 址:晋安路与集英街交叉口向西200米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话/传真: 0378-3871006
电子邮件: kfzfcgzx@163.com
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