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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打印机采购竞价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9-23 09:32:46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重要提示(请供应商认真阅读):

凡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价文件,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履行竞价责任和义务。

竞价文件中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采购数量等信息是本次竞价的关键信息,各供应商必须依照以上信息,在确保质量、服务的前提下进行报价。一旦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严格按竞价文件要求履约。

如出现错报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或低配低价,系统已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中心拒绝任何解释,并作如下规定:

错报价格的,仍按竞价文件履约,不得放弃,并处以暂停一年参与市区政府采购竞价的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1万元。

如拒不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没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诚信评价为“劣”,终身禁止参与市区政府采购。
  1.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采购条目流水号

    品目

    规格/品牌/型号

    数量

    竞价类型

    预算金额(元)

    27528386

    普通激光式打印机(市级)

    ////台

    500.0

    网上商场竞价(不指定商品)

    890000.0

    详细商品清单如下
    推荐品牌 数量 计量单位
    圣度、京瓷、光电通 500.0
  2. 采购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注册供应商后,于2014年09月23日 至2014年09月30日 (北京时间)期间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深圳政府采购网并在网上报价。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3.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必须是深圳网上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

    2)有提供现货的能力。

    3)竞价采购涉及以下设备的(包括:台式机、笔记本、一体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传真机、电视、空调;服务器、小型机、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和不间断电源)。供应商必须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合法代理商(含商场)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非制造商在投标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代理证或授权证书证明。非制造商不得再次授权(转授权)给第三方参与竞价投标,如该第三方持转授权参与竞价投标的,视为竞价投标时不具备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质及要求。
  4.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 :2014年09月23日 08:53(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 :2014年09月30日 15:00(北京时间)
  5. 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规定。
  6. 报价币种:人民币。
  7. 交货时间: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8. 竞价响应承诺:

    供应商参与竞价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价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如果是进口设备,供应商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9. 成交原则和程序: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竞价有效期内最低报价的有效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项目开标后,竞价系统自动将所有参与竞价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包括:价格、所报产品、售后服务响应、上传资质文件等)发送至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从所有参与供应商中,按照上述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待采购单位确认后,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3天后发放《成交通知书》。如有质疑投诉,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0. 违规处罚内容及规定:

    各竞价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一年内不能重新签订《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有关处罚情况一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一)竞价投标时不具备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质及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进行竞价投标的;

    (二)与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三)因无法履行竞价投标承诺而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成交后又放弃成交资格的;

    (五)投标人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六)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11. 废标后续处理: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废标后,新成交供应商的产生按成交原则排序依次顺延。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83948170

网上操作咨询: 0755-83948102 转 4 0755-83948100 转 4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0755-89805900, 0755-83948100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14年09月23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圩空港回建安置房小区设计招标,招标人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吴圩空港回建安置房小区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ZHZB2014-NN-045

建设地点:南宁市吴圩镇

设计周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吴圩空港回建安置房小区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于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3楼)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③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2014年1-7月份的个人养老保险的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必须提供);⑥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⑦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必须在有效报名时间以内);(上述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相一致)。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3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不含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截标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帐底单附言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核对及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账户名称: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秀厢支行银行账号:800067670298888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洪胜路5号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3楼

邮编:530031邮编:530000

联系人:梁工、小黎(财务)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1-4950540、4979524(财务)电话:0771-6723963

传真:传真:0771-5521322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gxzhnn@163.com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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