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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气溶胶灭火装置、照相器材等项目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作者:河北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0-12-20 09:41:22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
一、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气溶胶灭火装置、照相器材等项目采购 
二、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三、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东路216号  邮编050011
四、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本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2、 联系电话:031186688510
五、 采购人名称、联系电话及采购设备名称、数量:
1、采购单位: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
   采购单位电话:13503336518、88625802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编号:SJZXJ10294
   联系电话:8668851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216号6号楼512室
   采购内容:气溶胶灭火装置
   预算金额:18000元
2、采购单位:石家庄市第二十四中学
   采购单位电话:13011596089、80918272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编号:SJZXJ10291
   联系电话:8668851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中山东路216号6号楼512室
   采购内容:照相器材
   预算金额:119000元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 
六、 供货时间:合同约定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所有项目拟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必须符合符合营业执照规定经营项目。
八、 招标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10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21日(节假日不办公)
九、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心512室 
十、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放
十一、 投标时间:2010年12月23日
十二、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三、 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十四、 说明:
     1、请投标人按照大院门卫要求,出示证件和登记后,按照门卫指示路线进入投标地点。同时注意时间,以防办理进门手续而耽误投标。
     2、报价人须持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到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领取采购报价单。
     3、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所报价项目必须符合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并具备相应资质; 
     4、所有项目在满足询价和谈判要求条件基础上,以低价成交。
     5、各项目成交者除按询价或谈判文件上明确规定交纳的费用外,无须再交其他任何费用。
     6、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如因中心工作人员原因不能获得招标文件,请按各项目联系电话主动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避免影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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