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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内网电子邮件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于:2010-08-19 16:53: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税务内网电子邮件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税务内网电子邮件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2010I13-Y090140

  3、招标内容:电子邮件系统软硬件、产品安装集成部署、技术培训和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等,服务期5年。

  4、分包和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分包,只允许一个投标人中标,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5、投标人及资质要求:本项目拟由电子邮件系统原厂商授权的集成商参与投标,且每个原厂商授权的集成商不超过2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CMM认证资质;

  (5)具有实施过同类型系统的项目经验和案例。

  (6)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资质要求。

  6、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10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CMM认证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产品原厂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0年9月9日9:00至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9月9日9:30。

  8、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铁道大厦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4室

  联 系 人:李晓伟   张承龙

  联系电话:010-63417040  63417042(传真)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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