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林业局电脑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来凤县林业局电脑设备
询价采购公告
依照来财采[2010] 36号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来凤县林业局电脑设备实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编号:LFCG—2010—XJ15
二、项目内容:来凤县林业局电脑设备
三、货物需求:台式电脑10台、笔记本电脑3台。
四、相关要求
(1)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最新国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电脑应是原装品牌机,电脑显示器应与主机同一品牌。
五、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0年6月10日起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询价文件。
七、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八、报价要求
1、密封报价为最终结算价格(包括产品生产、供应、运输、检验、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税费),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对于本询价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这中。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之中。
3、成交供应商的总报价为合同结算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4、报价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其报价无效。
九、询价保证金
报价供应商应于2010年6月17日下午16:00时前,向询价机构提交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的询价保证金。凡未按规定随附询价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拒绝。
十、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0年6月18日上午9:00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逾期及未密封未盖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采购人:来凤县林业局
联系人: 孙建国
联系电话:0718-6282139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 人: 宋 杰 丁 兰
电 话:0718-6284585
邮 编:445700
200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