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家属住宅区屋面改造维修及室内装饰工程采 购 公 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家属住宅区屋面改造维修及室内装饰工程采 购 公 告
(采购编号:HNNZC2010—SG03)
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委托,现依据“内财购准字(电子)[2010]1494号”和“内财购准字(电子)[2010]1496号”批准,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家属住宅区屋
面改造维修及室内装饰工程进行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采购人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1、第一包:屋面改造维修。
第二包:室内装饰。
2、施工地点:新华大街政府后院。
3、每包采购文件费用均为500元,售后不退。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屋面改造维修工程: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
室内装饰工程: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法人。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4日至6月6日下午17:00结束(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注: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88号电子研究所院内B座301室)。
3、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三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上述证件缺少任何一项一律不予受理报名。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才可以获得采购文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10年6月10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院内)。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联 系 人:李涛海
联系电话:13848415888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晓娜、李东
联系电话:0471-282600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内蒙古华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