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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 发布于:2010-05-20 17:08:09 来源: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日期:2010年5月20日

  项目名称:2010-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HG100079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2010-201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 5包,投标人可以投报一包或多包。

  1、 采购标的:

包号

名称

采购标的

参考预算(万元)

第一包

普通民用定速空调

5P以下(含5P)下列产品

①分体壁挂机

②分体柜机

③一拖一式天井机(含一拖一式天花机、吸顶式和嵌入式空调)

④移动式空调

14128

第二包

普通民用变频空调

5P以下(含5P)下列产品

①分体壁挂机

②分体柜机

第三包

特殊民用空调

5P以下(含5P)基站空调、普通机房空调,本包设备至少应具有来电自启动、远程监控、双机切换等功能,并且能够连续运转30000小时以上,否则所投产品作无效处理

675

第四包

商用空调

4P以上(含4P),7P以下(含7P)一拖多式空调和8P(含8P)以上,20P(含20P)以下多联式空调

1730

第五包

精密恒温恒湿空调

制冷量为7KW以上(含7KW),110KW以下(含110KW)的精密恒温恒湿空调

1795


  注:参考预算是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管理系统中的统计数据,本期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以采购人合同约定为准。

  2、 产品合格性:

包号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产品要求

第一包

分体壁挂机、分体柜机及一拖一式天井机必须是获得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空调类),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七期,以下简称《清单》)的产品,且能效等级应当在一级(含)以上,节能认证有效期不短于本期协议供货结束期限。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所投产品在《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清晰标注出所投机型。

移动式空调应当具有有效的国家3 C强制性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国家3C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期不短于本期协议供货结束期限)

第二包

获得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空调类),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节能认证有效期不短于本期协议供货结束期限。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所投产品在《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清晰标注出所投机型。

第三包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有效国家3C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期不短于本期协议供货结束期限)

第四包

同第二包

第五包

所投产品制冷量≤24.36KW的,必须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有效国家3C强制性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制冷量>24.36KW的,必须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有效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证书有效期不短于本期协议供货结束期限)

其它

拒绝投标人向政府采购提供特制机型,投标人所投机型均应当为市场供货的主流机型,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全部机型各省市主要卖场或销售点名称,以便采购中心进行后期履约和价格监管。采购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若投标人中标后一旦被发现其所投机型与市场相比不具备可比性或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采购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标人所投产品不符合本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产品。

  3、 中标人数量:

包号

中标人数量

  

第一包

3

在有效投标人数为3家时,本包中标人数为2

第二包

4

在有效投标人数为4家时,本包中标人数为3,在有效投标人数为3家时,本包中标人数为2

第三包

2

第四包

3

在有效投标人数为3家时,本包中标人数为2

第五包

3

在有效投标人数为3家时,本包中标人数为2


  4、 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 、安装 、调试 、培训、售后服务。

  5、 供货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国范围)。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若合同到期之日采购中心尚未完成下一期空调协议供货招标工作,合同自动顺延至下一期新的合同生效之日止。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项目用途、数量、技术要求:可从即日起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标书查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可从即日起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标书查询。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6月10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下载。

  五、答疑会安排:

  时间:2010年5月 25日上午8:30

  地点:北京市铁道大厦(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世纪坛正南300米路东)

  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要求有不清楚之处,可于5月24日17:30前发书面函件传真至010-83084974,注明:“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项目答疑问题”,我中心汇总后将在答疑会上统一作答。

  六、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人必须按照下述日期于网上填报投标货物数量、价格明细表,打印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至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止,网上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投标人填报的网上数据在评审结束前不予公示,但是将于中标后直接导入采购中心协议供货中标数据库,作为协议供货的依据,除法定情形及采购中心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再行修改和增补。

  开标一览表不在网上填报,届时将在现场举行唱标仪式,请各投标人按照本文件规定提交。

  投标人网上填报的投标货物数量、价格明细表应当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以网上填报的为准,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将按照本文件相关规定剔除或修正投标货物数量、价格明细表、开标一览表中无效、错误的数据。

  (一) 网上填报投标货物数量、价格明细表时间:2010年5月26日 9:00至2010年 6月10日10:00 (北京时间);

  (二) 网上填写投标货物数量、价格明细表截止时间:2010年 6月10日10:00 (北京时间)。

  (三)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6月10日9:00至10:00(北京时间)。

  (四)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6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铁道大厦(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世纪坛正南300米路东)

  八、招标文件修改或澄清的形式和时间:

  对于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日前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布,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在变更公告中一并公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询。投标人提出的澄清、修改等要求应当在此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中心,该要求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院1号楼

  邮  政  编  码:100017

  项 目 联 系人:谢蓉晖

  电            话:(010)83084961

  传            真:(010)83084974

  开     户     行: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开  户  名  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银  行  帐  号:01240144000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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