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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北京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0-04-14 14:47:27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其所需实验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0773-0941GNHD09281-2

  2. 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2

  3. 招标需求:0773-0941GNHD09281-02    第二包 实验室设备2

序号

明细项目名称

数 量

(单位:台/)

预算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 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

恒温恒湿试验室

1

17.34

53.34

11

测听室

1

6

12

专业气体管道系统

1

3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可分包及转包,其中采购需求未明确或未完全明确采购设备配置或试剂的,其配置或试剂由投标人按自身产品特点自行配备完备以满足设备的安全使用功能。

  4.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0年4月13日  至2010年5月3日  ,每天上午9:30 – 11:30;下午13:30 – 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7.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月 5日上午9:30

  8.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5月 5日 上午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0年5月5日上午9:30

  10.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11.合格的投标人:

  1)未持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是合格的投标人。

  2)有效营业资质;

  3)有效的商品安全质量合格证明;

  4)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不符的不是合格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3.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二街5号

  14.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邮编:100089

  电话:010-68405023

  传真:010-68405006

  项目联系人:薛艺

  开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保证金户)

  账号:708011281000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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