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广电局电源设备采购公告
作者:四川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0-03-25 11:32:1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南江县广电局电源设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南江县广电局电源设备
预审公告:
南江县广电局 “电源设备”公开招标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南政采招【2010】07号.
公告日期:
2010年3月24日16时14分
行政区划:
巴中市-南江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南江县广电局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南江县广电局
包的描述:
电源设备
该包技术指标:
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
3、经年检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如果是经销商对项目设备配置清单序号1、2、3、4、5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生产厂家对该项目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3、4项必须携带复印件加盖鲜章来报名登记
※以上资质证件如果投标人所在地法定管理部门要求合并年检或不年检,必须出具加盖鲜章的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在评标时必须提供有效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
3、经年检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如果是经销商对项目设备配置清单序号1、2、3、4、5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生产厂家对该项目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3、4项必须携带复印件加盖鲜章来报名登记
※以上资质证件如果投标人所在地法定管理部门要求合并年检或不年检,必须出具加盖鲜章的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在评标时必须提供有效原件备查。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认购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自2010年3月 24 日至2010年4月14日8:30-18: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4月15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2010年4月15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其它内容:
投标邀请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南江县广电局申报和财政局审批意见,拟对一批电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0】07号
二、招标项目:电源设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电源设备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2、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3月 24 日至2010年4月14日8:30-18:00在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均需加盖鲜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4月15日10: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南江县广电局
联系电话:0827-3120007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27-8269723 8266606
传 真:8269723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南江县广电局申报和财政局审批意见,拟对一批电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0】07号
二、招标项目:电源设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电源设备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2、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3月 24 日至2010年4月14日8:30-18:00在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均需加盖鲜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4月15日10: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南江县广电局
联系电话:0827-3120007
十三、集中采购机构: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27-8269723 8266606
传 真:8269723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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