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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救护车采购公告

作者:四川政府采购 发布于:2009-12-11 12:01:3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救护车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救护车采购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峨眉山政采招[2009]12号
公告日期:
2009年12月10日11时38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峨眉山市
采购包个数:
2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第一包:大型救护车3台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2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第二包:微型救护车10台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书发售方式:
 网上下载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自2009年12月10日至2009年12月23日在网上下载
 标书售价:
 人民币200元/份,投标时交付 。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09年12月25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日期:
 2009年12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3-5533214;
传 真:0833-5533214;
 其它内容: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拟对13台救护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峨眉山政采招[2009]12号。
二、招标项目:救护车采购
第一包:大型救护车3台;第二包:微型救护车10台
三、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国债资金。货到验收完毕,一次性付清。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生产(和、或)销售代理资质。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09年12月10日至2009年12月23日在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投标时交付 。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2009年12月10日至2009年12月23日传真报名。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峨眉山市绥山西路7号
邮 编:614200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3-5533214;
传 真:0833-5533214;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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