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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信息安全集中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12-09 11:52: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信息安全集中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信息安全集中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信息安全集中管理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09I11-Y090204
  
  3、招标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信息安全集中管理系统产品及支撑其运行的软、硬件系统的采购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服务期为5年。
  
  4、投标人及资质要求:本项目由信息安全集中管理系统产品原厂商为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3)必须是国内自主研发的成熟产品,要求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5)具备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型号证书》或《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安全产品测评证书》。
  
  (6)至少提供2个2007年以来同类项目案例;
  
  (7)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09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均必须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型号证书》或《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安全产品测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时间:2009年12月28日9:00至9:30。
  
  (2)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8日9:30。
  
  7、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铁道大厦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5室
  
  联 系 人:顾 隐  郭 路
  
  联系电话:010-63417045(传真)  63417042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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