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襄樊市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工程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概况:1、市继续教育中心现有办公室改造(地面、会议室、门窗、厕所等),投资25万元左右。
(2)采购范围:详见标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家属院内。
(5)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本代理机构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竞争性谈判。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等级 三级以上含 三 级,项目经理 三 级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改造 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申请人可按本公告所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地址,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人须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证明的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
(2)本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本企业项目经理证原件。
6、报名时间为 2009年 11月 13日至 2009年 11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报名受理单位: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襄樊市滨江大道4号(四水厂院内)
7、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份 50 元人民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均不对此负责。
8、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2009年 11月 20日 17:00 时前送至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樊市滨江大道4号) 。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市继教中心办公室改造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字样。
9、逾期送达 (以申请书送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0、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9年 11月 21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1、凡资格预审合格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有关资料。
1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其他事宜,请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名、盖章):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襄樊市滨江大道4号
联系人:张艳玲 联系电话:15997286900
日期:2009年11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