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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摄像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河南政府采购 发布于:2009-04-29 09:17:37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市公安局委托,就新乡市公安局摄像器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摄像器材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交采2009ZB015

三、采购项目内容:

摄像机2台、蓝光录像机1台、蓝光驱动器1台、三角架3台、液晶监视器2台、调音台1台、话筒2个、无线话筒2个、话筒支架2个、照相机1台、镜头4个、闪光灯2个、独脚架1个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04月29日--- 2009年05月0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30

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115号)一楼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373-3027074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05月19日09:0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1室

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35300

十一、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供应商唯一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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