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09-13电话录音及去噪系统谈判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09-13电话录音及去噪系统项目(谈判编号:ZZ0900333)接受合格的境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谈判项目的性质
1、内容:电话录音及去噪系统
2、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竞争性谈判。
3、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义务,注册资金必须为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
2、2006年以来报价人必须有不少于2个同类型项目的经验,以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报价。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报名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3月26日上午9:00至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自2009年3月23日起本招标代理机构由原来的广州市龙口东路342-356号天诚广场516室搬迁到新办公楼,新办公楼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
汇款单注明谈判编号。汇款单连同报价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4、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3月27日上午9:00~9:30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3月27日上午9:30
3、谈判时间:2009年3月27日上午9:30
4、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www.tender.gd.gov.cn )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554018,020-8753761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554028,020-61246291
E―mail: tender@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