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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信息化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3-24 10:50:40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

[采购编号:GPCGD091115HG062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信息化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和交货期
 

1、包组号:1

 


包组内容:环境统计能力建设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

 


用途:环境统计能力建设

 


数量: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各40台、多功能一体机20台,具体数量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69万元

 

 

 


2、包组号:2

 


包组内容:资产清查及信息管理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

 


用途:资产清查及信息管理项目建设

 


数量:条码打印机、采集器11套、汇聚交换机1台、服务器2台、台式电脑2台,具体数量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22万元

 

 

 


3、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

 


3、第一包投标人如非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的生产厂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函;

 


4、第一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5、第二包投标人如非条码打印机、采集器的生产厂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函。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4月6日,每天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书处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4月9日,9:3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会议室。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753 3121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大厅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 1615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 9916

 


E-mail:gpcgd@163.com

 

 

 


(六)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人民币0.6万元;第二包人民币0.2万元

 


2、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帐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退保证金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20-62791623

 

 

 


(七) 电子文件下载
 

投标人如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一)》和《投标文件格式(二)》的电子版,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平台(www.gpcgd.com),在“采购信息公告”处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标题右侧“下载格式”处下载。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八) 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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