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北省胸科医院除颤监护等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网 发布于:2008-12-15 10:49:24 来源:河北省直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胸科医院除颤监护等设备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0801301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胸科医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谢晓燕   电话:0311-8691104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制作人:张琳    联系电话:0311-87908670   传真:0311-87908679

谈判负责人:屈恩        联系电话:0311-87908673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信息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医疗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综合信息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谈判资格。

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商品的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3、所投货物为国产货物时投标方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4、 进口产品应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颁发的“进”或“许”字《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为取消谈判资格。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8121520081218(节假日不办公)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信息部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标书费200元,售后不退.

谈判时间:2008年12月22日上午9:00

谈判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