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潜水器材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潜水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GZ
1. 本谈判公告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本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交货期
包组号
采购货物内容
数量
交货期
包组一
潜水器材
一批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
3.2 投标人必须为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出具厂家的《产品代理证书》;
3.3 外地企业必须在广州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有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
3.4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在近两年具有同类潜水器材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6 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4.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4.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2 广州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
4.3.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4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5 同类潜水器材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 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5.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5.3 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人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进港大道金隆路31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3468 4819
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65 857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 9323
E-mail: inf@chinaps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