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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生命科技园专用设备—车辆招标公告

作者:北京政府采购 发布于:2008-08-01 10:49:06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中关村生命科技园专用设备购置—车辆购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甲1号
    3.采购人联系方式:80111897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联系人:王新力
    联系电话:67125713、67166688
    传真:6718777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外大街支行;
    行号:5 
    帐号:0200000519006798276
    4.项目名称:中关村生命科技园专用设备购置—车辆购置
    5.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分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打药车

2

2

大型多功能清洗扫路车

2

3

三轮保洁车

30


    6.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6.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6.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6.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
    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5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6.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7 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北京市排放要求。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携带所投全部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07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分包一供应商提供国家发改委车辆产品公告、国家环保目录、北京市环保目录。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 年 7 月 31 日起至2008年 8 月 20 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 至下午4:00(北京时间)。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室)。
    10.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文档表格,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套加收100 元。
    11. 投标时间:2008年 8月 21 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12.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08年 8 月 21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1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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