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第二季度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编号:HBGP200501024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招标(2005年第二季度)
采购项目内容:分包号 招标内容
A 商用台式微机
B 笔记本电脑、
C 激光打印机
D 针式打印机
E 喷墨打印机
F 桌面多功能一体机
G &n
bsp; 制版印刷一体化速印机
H 复印机
I 传真机
J 扫描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开标时间:2005年3月30日上午9:00
发售采购文件地点: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05年3月11日-3月25日
本项目联系人:尹红山 联系电话:0311-7908671
供应商资格: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齐全、有效,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投标产品经销权。
2.投标方为设备生产企业(或总经销)或外国品牌在国内的销售机构。以上机构也可委其在石家庄的1家且只能委托1家代理商(经销商)代表厂家前来投标。如委托经销商投标,生产厂商须就此项目向受托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函)。代理商可持设备生产企业(或总经销)或外国品牌在国内的销售机构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投标。
3.设备生产企业(或总经销)在石家庄市须有经销商或代理商。
4.投标商及其经销(代理)商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
购买标书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派人携公司为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前来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本公告的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公共支出与采购》
投标保证金:10000元,石家庄本埠投标商以公司有效空白支票方式递交,外埠投标商以银行汇票(转帐)形式递交。
开户名: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裕西支行
银行账号:10030142100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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