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万元以上项目须公开招标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08-20 00:00: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甘肃省对2003年政府采购的范围、采购实施机构、资金支付、信息披露及政府采购有关程序等进行了统一规定,凡2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公开招标。
甘肃省在集中政府采购中规定,各部门单位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限额标准为20万元以上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项目,3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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