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空调器定点供应商采购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受东莞市财政局委托,就东莞市政府采购空调器定点供应采购项
目,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到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驻东莞办事处办理资格
登记和备案。
一、采购项目:
1.家用空调器
(1)分体挂壁式空调器
(2)分体落地式空调器
(3)窗式空调器
(4)除湿机
(5)移动空调器
2.小型中央空调器
(1)变频一拖二
(2)变频一拖三
二、采购须知:
1.采购金额低于人民币50万(含50万元)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空调器定点供应商中
选择符合其采购要求的成交商。
2.采购金额高于人民币50万元的采购项目,不在空调器定点采购范围。
3.在供货期间内,政府采购空调器定点供应优惠价应低于销售给东莞市地区其他集团或
个人等直接用户的供货价(包括各项折扣价)。
4.空调器定点供应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5.本次采购的主要目的是选择空调器定点供应商,不保证成为空调器定点供应商后的具
体成交数量。
三、合格投标人:
1.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国内空调器制造商。
2.具有在东莞地区销售和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获国家许可销售空调器的代理商。代理
商参与此次招标项目,必须获得制造商就该次投标项目的独家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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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金。
4.投标人可就所有机型和个别机型进行投标,可作为一个或多个空调器品牌的代理商参
与投标。
四、投标人呈交资格登记备案的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2.国家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近两年来在东莞市地区的销售业绩和证明全年供应货量的文件;
4.提供证明具备为本项目定点采购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售后服务承诺;
5.提供本项目的独家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时)。
五、在资格登记备案完成之后,将根据东莞市的实际情况及投标人资格登记备案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选择具体的采购方式,确定空调器定点供应
商。
六、接受资格登记备案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 时间:2003年6月13日至2003年6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2.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市中心三元路绿怡居二楼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驻东莞办事处
3. 电话:0769-2423756 传真:0769-2423756 电子邮箱:zgydgb@sina.com
4. 联系人:欧阳东江、敬拥军、陈苏华
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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