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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中梁壹号院广场充电桩新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12-31 17: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中梁壹号院广场充电桩新建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福宁南路6号(中益家居博览中心)1幢11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ZFND-2020123168

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中梁壹号院广场充电桩新建工程

预算金额:91.002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002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主要服务及要求

备注

1

1-1

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中梁壹号院广场充电桩新建工程

1批

910024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注:本项目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的投标人参与,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参与投标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上一季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投标人需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函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特定资格:投标人具有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6.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7.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其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1日  至 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福宁南路6号(中益家居博览中心)1幢1102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2)异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磋商文件领取确认函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福宁南路6号(中益家居博览中心)1幢11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fjzfty@163.com  

投标保证金、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账  号:3505016861070000100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     

地址: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        

联系方式:郭先生 13338215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福宁南路6号(中益家居博览中心)1幢1102            

联系方式:小颜 0593-2826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133382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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