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公安局办案单位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公安局办案单位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公安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1-25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0-0052
项目名称:镇原县公安局办案单位车辆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28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租用办案车辆29辆,租期8年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时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作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正规税务发票、完税证明等)及2020年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包括正规税务发票、缴纳清单),能够承担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保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1-04至2021-01-08,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
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1-25 15: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招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28000元(贰万捌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1)电汇或银行转账;(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4)投标担保;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账户名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账 号:6101 2300 9000 0324 8财务联系人:李 江联系电话:0934-6466551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原县公安局
地 址:镇原县城西区
联系方式:15593449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甘肃省镇原县林水大厦4楼
联系方式:0934-6466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宁
电 话:1559344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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