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20-ZB070AG
项目名称: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应急救灾物资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防寒服1000件; (2)棉裤500条; (3)手电筒500支; (4)家用取暖器550台。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 7 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 3.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 3.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所属期为2020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银行盖章的缴税证明,或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或零纳税证明,或零缴税申报表)】。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20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可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3.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3.11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方式:现场领购(不接受其他方式)。现场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已和采购文件打包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县人民中心东楼二楼
联系方式:0763-4283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联系方式:0763-3378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
电 话: 0763-336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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