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21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21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0-GK12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21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至 2021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方式: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
联系方式:闵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联系方式:张晶、王李杰、田丰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王李杰、田丰原
电 话: 029-86210100转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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