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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瓦房店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12-28 18: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瓦房店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0-12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瓦房店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瓦房店市税务局保洁服务、工程服务、餐饮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注:

本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截至2021年01月19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至 2021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招标工作,供应商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后手写填写完毕(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供应商后果自负)、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形成图片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名称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瓦房店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报名材料”,并电话联系确认,未及时电话沟通造成报名延误后果自负。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文件费(售价为:300元/套,文件费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211010182800054688)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电汇到账后(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06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瓦房店市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新华路20号        

联系方式:马天威 0411-85612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刘永维 孙波 0411-8815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维 孙波

电 话:  0411-8815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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