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缉私信息化应用开发服务(情报子系统升级改造)重新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缉私信息化应用开发服务(情报子系统升级改造)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hgcg.customs.gov.cn/hgcg/infodetail/?infoid=4bfb587b-ea39-402b-ada7-8eee05948107&categoryNum=004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20GK-C0000-D176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缉私信息化应用开发服务(情报子系统升级改造)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 工期要求 | 现场服务范围 | 主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 |
情报子系统升级改造服务 | 1.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两个阶段从合同签定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须通过招标方评审; 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完成业务需求“情报分析资源完善”、“新查询模型开发”和“新增海搜主题”的开发测试及上线部署工作; 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起5个月内完成“基础架构优化”、“其他功能优化”和“应用系统监控”的开发测试及上线部署工作; 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起7个月内完成“船舶分析”、“跨境用户分析”和“模型服务”的开发测试及上线部署工作; 5.系统稳定运行1个月后,由乙方申请项目整体验收。整体验收通过后,根据招标方(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开展后期维护 上述五项总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8个月,自合同签订起开始计算,截至整体验收完成。 | 北京或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至 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infodetail/?infoid=4bfb587b-ea39-402b-ada7-8eee05948107&categoryNum=004001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联系方式:吕先生 段先生 010-6519483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段先生
电 话: 010-6519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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