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福田区购买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田区购买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C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TDL2020180986
项目名称:福田区购买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4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机构进行查询)。5、投标人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各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或是经过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司法行政机关的规范运作的法律类社会组织(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备查)。6、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9、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C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C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方式:谭先生0755-82918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东座1403C
联系方式:叶工0755-88918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 0755-889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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